大美国际资讯创办 内蒙企业网 中国摄影信息网 中国电动车信息网 国际会展信息网 中国暖通网 中国灯饰信息网 中国泵阀商贸网 物流信息网 中国猎头信息网 大美集团网 ·加入收藏 ·设为主页 ·联系我们 ·在线投稿
中文版 英文版 韩文版
  用户名 密 码 验证码
          | 首 页 | 商友之家 | 网站建设 | 英文版 | 在线定报 | 电子杂志 | 阳光通会员 |
供求商机 企业名录 产品大全 行业资讯 展会直播 我的商务中心 阳光论坛
您现在的位置:行业动态 >> 光伏动态 >> 正文

巧用太阳能 “家庭电厂”让你免费用电

[ 时间:2007-5-25 11:24:00 来源:人民网 作者:刘峻 ]

  市民可能听说过家庭影院,但还没有听过家庭电厂。近日,南京市科技局举办了南京大学科技成果专项推荐会,南京大学环境材料与再生能源研究中心主任邹志刚教授说,今后每个家庭都可以拥有一个小型的太阳能发电厂,白天可以向电厂卖电,夜晚则可以买电,这样就能弥补太阳能发电的不足,甚至还可以赚一些钱。

  现场实验:小风扇转起来

  在实验室里,邹教授亲自演示了太阳能是实实在在的新能源。一香烟盒大小的玻璃上抹了一层纳米材料,就成了一块太阳能电池,用两根电线把电池与小电风扇相连,将太阳能电池放在阳光下,小电扇就呼呼地转了起来,围观的南京众多企业老总连连称奇。

  每个家庭都能成为发电厂

  邹教授告诉记者,这种材料最适合用在玻璃上,因此家居玻璃、商住楼玻璃幕墙都可以成为一块块太阳能电池。目前国外已经开始在家庭实验了,安装两个电表,白天产生电能可以完全供应家庭使用。

  一块电池可用20年

  据透露,这种新型的太阳能材料的使用寿命一般是20年。“这个电池的最大优势就是不仅阳光可以,室内的灯光也可以发电。”邹教授说,现有国内太阳能电池还存在“两头都在外”的情况,90%的原料靠进口,90%以上的产品又都是出口。
 

正在载入,请稍后....
  正在载入,请稍后....
关于太阳能网| 网站建设 | 虚拟主机 | 友情链接 | 广告报价 | 客户反馈 | 广告服务 | 诚聘英才 | 法律声明 | 意见投诉 | 联系我们
业务热线:北京 010-58677951(总机)上海 021-54132655 南京 025-85012882 济南 0531-88554042 杭州 0571-86803692 武汉 027-59402375
沈阳 024-25609690 中山 0760-3681778 西安 029-86289010 成都 028-68206957 呼和浩特 0471-3380013
本站法律顾问:内蒙古文盛律师事务所 苗荣盛律师 郭智勇律师 广告经营许可证号 1501005000043 蒙ICP备号 05001591 号
客服 0471-3380013 传真0471-3380048 太阳能交流QQ群:3260783 >>在线QQ对话:18138726<<
Copyright © 大美国际资讯 2000-2008
技术支持:北京盛世大美科技有限公司